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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毛镇发展林下种植产业项目益智种苗供应询价遴选公告

作者:海南热带植物园 发表时间:2026-09-03

  

为保障红毛镇橡胶林下益智种植项目实施,满足林下种植益智种苗需求,现我司就 750000 丛益智种苗采购项目开展简易询价遴选,资格审查合格后,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,遴选 2‑3家合格供苗单位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业主单位

海南品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

二、项目概况

(一)项目名称

红毛镇发展林下种植产业项目益智种苗供应询价遴选

(二)采购方式:询价遴选(资格审查合格,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 2‑3 家供苗单位)

(三)采购内容:规划种植面积5082.02亩,每亩标准栽植150丛,总采购栽植数量约750000丛,最终以实际验收采购数量为准。

供应商报价时须填报自身可承诺最大供应种苗数量,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报价、承诺可供数量统筹分配供货任务。

本项目益智种苗单价最高控制价:1.4/(报价含货物、税费、运输、装车等全部费用,报价单价高于1.4/为无效报价)。

(四)服务时间

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按照采购人下达的供货批次计划完成种苗交付。

(五)供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
(六)种苗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

1. 种苗质量硬性标准(实质性参数,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)

选用海南本地优良益智品种,为一年生以上袋装壮苗;单丛高度≥15cm,茎基部直径≥3mm,每丛有效健壮分蘖≥3株;植株长势均匀、茎秆粗壮、叶片浓绿、根系发达、无烂根、无机械损伤;不得携带根腐病、叶斑病、蓟马、线虫等病虫害,无弱苗、僵苗、病苗、残苗。

2. 育苗袋与基质标准

采用810cm口径、1012cm深度环保无纺布育苗袋,底部带排水孔,基质选用腐熟椰糠、泥炭土等透气性好的有机基质,基质饱满、不松散,保证带土完整、不散坨,基质pH5.5-7.0,适配益智生长需求。

3. 起苗、包装与运输要求

起苗当日完成分拣、分级、装箱,剔除不合格种苗;全程带原育苗袋运输,分层摆放,设置防压、防震、防挤压隔离措施,避免折枝、脱袋、散坨、伤根;

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遮阴、通风、保湿设施,严禁暴晒、密闭高温焖捂;运输过程做好喷淋保湿,杜绝高温高湿霉变、枯叶、烂苗;长途运输需严控运输时长,保障种苗鲜活度;

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运输应急预案,应对运输途中的极端天气、交通延误等情况,确保种苗安全送达。

(七)服务要求

1.中选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分批次供货指令,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承诺供应量的种苗足额及时交付;采购人将根据各家中选单位报价、承诺可供量对 750000 丛总需求进行任务分配,不保证每家中选单位获得同等供货量。

2.售后保障:对种苗质量负责,若因种苗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成活率不达标,供应商须无偿补苗并承担相应损失。

(八)履约保证金

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合并至本公告 “(九)合同付款方式” 条款执行。

(九)合同付款方式

本合同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按如下约定执行:

本合同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按如下约定执行:

1.合同签订后,乙方须缴纳合同金额5%的履约保证金;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成后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%作为预付款。

2.当乙方经甲方验收合格种苗累计数量达到合同约定供货数量的 80%,乙方提交对应批次《种苗验收单》及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%

3.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种苗供货,所有种苗经甲方验收合格,乙方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20% 货款。

4.全部供货履约完毕、无供货数量、质量违约情形下,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。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数量完成供货、种苗质量不达标、成活率不满足约定标准,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、质量保证金。

5.结算金额按实际验收合格的种苗数量据实计算,计算公式为:结算金额=实际验收合格数量×合同约定单价。

三、供应商报名条件
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,须同时满足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持有三证合一有效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中药材种苗培育、种植或销售;

2.具备有效的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;

3.具备稳定的种苗培育、仓储、配送能力,提供承诺函;

4.具备中药材种苗供应或林下种植项目相关业绩(可提供合同关键页、中标通知书等佐证材料);

5.经营活动近三年内(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算)无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);

6.“信用中国”无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;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(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);
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(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);

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询价遴选评审办法

本项目实行资格审查合格后,按报价单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 2‑3 家供苗单位。

1.首先对响应供应商开展资格性、符合性审查,资质文件、种苗质量技术标准、供货工期、限价、可供应数量承诺全部满足公告要求的为有效供应商;任意一项不满足,即为无效响应,不再参与排序遴选。

2.将全部有效供应商按照种苗单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,取排序前 2‑3家作为本项目中选供苗单位。

3.若出现报价相同,则优先选取承诺可供应种苗数量更大、同类项目业绩更丰富的供应商。

4.采购人结合中选供应商报价及承诺可供种苗数量,对项目总需求 750000 丛种苗进行供货任务分配,不承诺每家中选单位的实际供货数量。中选供应商必须保证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供货任务。

5.未入选供应商我司不再另行通知。

五、报价文件递交事项

1.递交时间:202694‑20269 8 日(上午 08:30‑12:00,下午14:30-17:30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递交形式:纸质报价资料一式三份(正本 1 份,副本 2 份)胶装成册;整套文件密封包装,密封袋封口、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,封套写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全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
3.报价文件包含资料:

①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②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/备案证明;

③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;

④综合承诺函;

⑤完整供应方案:种苗报价单(须填写承诺可供应种苗数量),供货配送计划;

⑥企业简介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递交地址:海南省儋州市海南品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乡村振兴事业部 联系人:李女士 联系电话:186898730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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